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22条实施意见。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在未来更长一段时期内,福建全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共建共享第一家园,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示范样板”“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打造两岸经济融合示范样板”“密切闽台人文交流,打造两岸同胞情感融合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
其中,在推进福州与马祖创新融合方面,福建将制定马祖居民享受福州同城待遇的政策举措,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方便更多马祖居民到福州发展;推动共建两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促进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吸引台胞台企参与福州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福马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等工程大陆侧项目,做大做强福州到马祖的客货运航线。(记者 唐蔚嫱)
[责任编辑:郑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