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22日电(刘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如何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如何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困难群众就医有何保障?9月22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等犀利发问;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卫健委、应急厅、医保局等多家省直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接受人大监督。
如何常态化帮扶低收入人口?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消灭了绝对贫困,但是低收入人口仍然存在且面临各种困难。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丁文清率先抛出问题:如何做好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工作并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
“现阶段低收入人口客观存在,有的还面临各种困难。”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用“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三个关键词作出回应。
程强介绍,兜住底,就是要做到“应保尽保”,改变之前只看收入不看支出的做法,统筹考虑困难群众因病因残因学刚性支出等因素,适度扩大低收入人口救助覆盖面。兜准底,就是要做到精准救助,实现对社会救助资金“流向、流量、流速”的全程跟踪和精准监管。兜好底,就是要提升救助质效。
社会救助是兜底性、基础性的社会保障措施。“近些年一些县市区财政支出压力很大,如何保障社会救助标准和水平不降,而且能够切实落到实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主任张炯佳向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表达了基层心声。
林中麟说,一直以来,福建对市县的财力保障是按照“8642”原则执行,即综合考虑各地的财力状况,分别按照80%、60%、40%、20%的比例予以补助,2022年达到80%的有51个,涵盖了绝大部分的山区县。考虑到近期部分山区县、老区苏区等财力仍然较弱,今年在原有“8642”财力分档的基础上,叠加了三类政策。叠加后,对全省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有8个县补助比例达到100%,32个县达到95%以上,50个县达到90%以上,尽最大可能减轻市县的负担。
据统计,“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2.26亿元,年均增幅达8.6%,显著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
如何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就医?
当前一些企业经营比较困难,部分困难群众失业时间拉长、就业难度增大。围绕就业救助,如何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创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孔繁军说,近年来,人社部门“政策扶持”与“就业援助服务”并重,每年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近3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万人,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17万人左右。如以困难人员为重点,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常态化招聘活动;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贴息;有针对性地开展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适岗培训等。
医疗救助是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我是一名医生,请问对于城乡困难群众,有哪些医疗救助举措?”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健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重的问题。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表示,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医保局、卫健委、民政、财政、农业厅、残联等10个部门又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实施细则,对医疗救助各个环节进行了非常明确的细化,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实落细。例如,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加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和95%的村医保服务全覆盖,让困难群众能够在“家门口”就医结算。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杨闽红说,为降低社会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的负担压力,福建从2017年开始实施“先诊疗后付费”,这类人群的医保卡已直接跟医院的医保系统做了对接,插入卡就可以识别其身份,无需预缴住院押金就可以在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出院后只要缴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2017年以来共有148万人次享受这个政策。
如何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福建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今年接连经历了几场台风。“应如何健全机制、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建福提出询问。
“截至9月20日,今年‘杜苏芮’台风全省共有8270户农村住房出险,已全部赔付到位,共支付理赔款2281.9万元。目前,受‘苏拉’‘海葵’台风影响的受灾群众理赔情况正在抓紧核实赔付中。”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丘毅说,省级每年预留200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执行中再根据灾情程度进行调整,同时健全救灾救助标准调整机制。
专题询问不止于“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推动专题询问的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效,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