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16日电(连雨欣)2022年福建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3.69万亿元,大约是2012年的3倍。今年以来,截至8月底,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5.2%,规上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3%,对福建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期,中共福建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福建从民营经济大省向民营经济强省跨越突破。
9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第一场)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郭国云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据郭国云介绍,如今福建省民营经济已形成“七七七八九”的贡献格局,即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七成左右的税收、地区生产总值、科技创新成果以及八成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九成以上的市场主体数。福建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成就,充分证明了“晋江经验”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制定出台《意见》,有利于引导全省用好“晋江经验”,开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门,推动福建民营经济提质增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孟芊介绍,《意见》将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作出系统安排,提出许多既有含金量、又有含新量的政策举措。围绕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部署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围绕打造市场、法治、政务、要素、社会“五大环境”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系统全面部署。
孟芊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增长8.7%,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是近年来最高的;今年1至8月,铁路货运发送量同比增长10.3%,是2019年疫情前的133.7%;经济动能转化加快,锂电新能源、化学制品、航空设备等制造业保持较好发展势头,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民营企业的贡献,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5.2%,规上民营企业数同比增长9.2%,规上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3%。
针对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福建省在结合落实《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在创新、投资、法治、要素保障、营商环境等方面重点发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