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实现特殊教育适宜融合、普惠优质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省教育厅要求,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县级教育部门要保障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更好地保障随班就读质量,可以选择同一学区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生实际采取其他教育安置方式。
各地各校要加大随班就读教师配备力度,选派具有一定特殊教育素养、更加富有仁爱之心和责任心的优秀教师,担任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学生照护及辅助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另外,各校要合理调整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价方式,将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劳动技能作为基本评价内容,突出对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劳动技能、休闲娱乐能力及心理生理矫正补偿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促进随班就读学生全面健康适宜发展。(记者 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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