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齐传楠(女)、林锦、蔡春满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任命黄涵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林滨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徐坚(女)的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