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防指印发《福建省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重大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全力防御洪涝台风干旱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知要求,筑牢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及早落实并公布城市、城镇、水库、江海堤防、避风渔港、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防汛责任人,加强社会公示,接受履职监督。
通知要求,要落实抢险救援力量,各县级及以上防指,汛前要落实辖区抢险救援力量,掌握队伍基本情况,重点落实水利、交通、住建、电力、通信、海洋等领域抢险队伍,确保辖区遭遇洪涝、台风灾害,能第一时间调度队伍处置相应险情。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基层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乡、村两级防汛抗灾能力,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暴雨洪涝台风灾害风险,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落实清单化管理。针对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海洋渔业和监测预警设施、水上交通航运和海上作业、城镇防涝、地质灾害、避灾安置点等领域,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风险识别和防治防控机制,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同时,要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守好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强化信息共享和专家会商,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