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研发上线“购药小程序”,对退热、止咳、抗菌素及抗病毒四类药品实行购药信息登记。2020年以来,全市药店已累计登记购买“四类药品”超过420万例,去年全年登记数就超310万例。相关数据均通过小程序推送到市卫健委大数据中心,为进一步跟踪、甄别、排查,形成有效的风险排查闭环奠定基础。昨日上午,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总监杨学勇接听市长专线,解答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四类药品”购药登记的相关问题。
零售药店凭借数量多、覆盖广的优势,可以发挥疫情早期监测,及时发现发热、咳嗽患者,控制疫情扩散的作用。杨学勇表示,我市现有药店1566家。按照要求,全市药店必须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三项基本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
在顾客购买“四类药品”时,药店应引导其通过扫码登录“购药小程序”,如实登记上传相关信息。对不会使用手机、无法自行操作登记的老人,药店应代为操作登记或先进行纸质登记,过后及时通过“购药小程序”补报相关信息。
“‘四类药品’中,部分抗菌素和抗生素属于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处方药销售的规定。”杨学勇表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药店不得销售属于处方药的“四类药品”。此外,厦门市辖区内药店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四类药品”。
除了持续推动“四类药品”登记工作外,市场监管部门还持续强化药店人员管理,要求药店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开展全员疫苗接种。目前,我市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实行周检测制度,即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新进人员核酸检测应“随进随检”。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全市药店必检人员核酸检测率达100%,疫苗应种尽种人员接种率也达到100%。(记者 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