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八条措施,保障2023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确保第一季度“开门红”。
措施提出,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速超全市平均水平且一季度工业用电增量达到3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其工业用电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其中,新投产纳统规模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上述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此外,措施提出,奖励企业增营收,力促项目扩投资,保障企业稳用工,强化节日大招商,落实服务全覆盖;鼓励各地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赵琎)
[责任编辑:连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