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节、温暖过冬,省民政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大主动发现力度,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通知明确,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大困难群众巡访探访力度,及时了解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人员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信访等部门数据的交叉比对,分析并筛查出基本生活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等求助渠道,及时有效处置求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关注轻松筹、水滴筹等互联网募捐平台发布的求助信息,主动靠前实施救助帮扶。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新阶段新情况,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元旦春节期间,提前足额将当月低保等各类救助金发放至对象个人账户,有条件的地方应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下降的低保对象,要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做好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服务,组织基层力量通过微信、电话或开展“敲门行动”等方式定期走访了解,落实好“一对一”照料责任人制度,确保“平日有人照顾、生病有人看护”。(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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