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莆田鞋集体商标使用,推动莆田市鞋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5月20日,莆田鞋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出台。
据了解,莆田鞋集体商标是经莆田市政府授权,由莆田市鞋业协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由莆田名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运营管理。该协会所属成员按莆田鞋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履行申报程序后,核准使用莆田鞋集体商标。
该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申报使用莆田鞋集体商标的条件、程序、使用集体商标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退出机制。
据了解,鞋业是莆田市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全市共有4000多家鞋企、50万名从业人员,产值超千亿元,年产鞋13亿多双,占全国产量的近十分之一。近年来,该市大力实施品牌培育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自有品牌鞋企做大规模、做强质量、做响品牌。
该办法规定,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莆田鞋集体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由运营管理机构提请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授权企业使用该集体商标时违反办法规定,由运营管理机构取消其使用资格,收回其《集体商标授权书》和已印制的集体商标标识,必要时将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调查处理,或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吴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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