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于今年元旦起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该政策通过数字化手段,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专属消费券,用于抵扣日常照护服务费用,旨在精准减轻家庭照护负担。
政策面向居住在福州市、经专业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补贴范围。
据了解,本次补贴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旨在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补贴通过“民政通”(含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补贴对象发放。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领取一张100元的消费券用于抵扣评估费。
在购买服务时,可凭券按比例抵扣费用。其中,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补贴50%,购买养老机构入住30天以上长期服务或短期“喘息服务”可补贴40%,每人每月最高补贴额度为8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仅限于抵扣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无法提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属、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申请,在线预约能力评估后,经评估机构受理评估,并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首月电子消费券。
政策实施将采取“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策略,优先确保流程顺畅、服务规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只要在2026年内领取消费券,其当月产生的合规服务消费将按规定获得补贴。目前相关核销流程正逐步优化,政策红利全年有效。
市民政局提醒,养老服务消费券并非现金补贴,其核销需满足相应条件。例如,欲享受每月最高800元的补贴额度,当月购买符合规定的服务总额须达到相应比例。政策旨在确保财政资金精准用于提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实际生活质量。
各县(市)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民政通”不会以任何形式向市民索要验证码、密码或银行卡号。请大家务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向陌生人透露敏感信息或转账,谨防诈骗。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与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联系。(记者 潘温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