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有效期5年。《举措》共15条,重点围绕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培育数字产业等方面提出相应措施。
《举措》明确将全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加大对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研发投入大、业绩增长好的科技型初创及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行择优后资助机制,试点企业和科研机构承担区级重大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单项最高予以20万元资助;围绕新兴领域承担区级重点项目,单项最高予以10万元资助。鼓励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年度研发费用超200万元且实现同比增长的平台,若纳入区级研发创新平台管理,按非财政资金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投入的10%补助,最高100万元;若纳入区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按平台建设非财政资金投入的30%补助,最高50万元。
此外,《举措》指出将加快培育数字产业,夯实数字产业研发基础。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研发创新。年度研发支出超200万元、研发人员超20人的试点企业,纳入次年度区级科技创新引导计划,按年度研发经费的10%予以资助,每家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夯实数字产业研发基础,试点企业采购或移植国产EDA(自动化设计)工具、购买IP(知识产权模块)软件开展高端芯片研发,按实际购买或移植费用的30%补助,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见习记者 刘宇捷 通讯员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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