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实施《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让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列入更包容,移出更高效,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办法》根据移出的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简化企业提交材料。例如,较高频次的“逾期年报”移出,所需材料由原来的10项,减少至6项,缩减比例达40%;还对应明确移出时,免提交年报审计报告,减轻企业自证负担。在高效移出情况下,通过后续事后抽查检查提升信用监管震慑力。
《办法》还要求通过官方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材料规范,方便群众下载查询使用,具体包括受理材料清单、11份规范文书模板等。
依信用状况分类处置是《办法》的另一大特色。《办法》在实施包容审慎列入的基础上,根据列入次数、列入情形并考虑信用状况等因素,分类实施移出措施。
例如,除因在投诉举报或案件线索核查处置过程中无法取得联系、列入情形存在较大社会影响等因素外,对于首次单一情形列入申请移出的,可通过信用承诺、免实地核查、事后约谈等方式,依法受理后移出;而因各类情形多次列异的,依法依规通过信用承诺、实地核查、事中约谈、跟踪监管等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后方可移出。(记者 沐方婷 通讯员 游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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