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卫健委获悉,《福州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印发,针对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存在的难点、堵点,推出15项举措,到2025年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推进市属医院分片包干县级总医院及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实施“院帮院”“院包科”“市级专家工作室”等项目建设,提高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实施“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项目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鼓励县、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线上联合门诊。
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方面,支持闽江师专医护学院建设临床医学大专专业、推进“医学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鼓励退休医师回乡支医;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推进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完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到2025年乡村医生队伍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至50%;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养老保障、津贴补助等政策。
统筹乡村医疗卫生相关领域改革发展方面,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内涵建设,推动村卫生所设置中医阁,到2025年80%以上村卫生所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慢性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模式和基层“片医”联系制度,到2025年20%以上乡镇卫生院每家至少建成1个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协同及双向转诊信息系统,实现县乡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全覆盖;提升乡镇卫生院急救和转诊转运能力,农村地区不超过20公里或依托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急救站(点)。
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方面,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较普通参保人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记者 林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