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优合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批进口食品经宁波梅山港搭乘外贸内支线集装箱货轮“新明州86”抵达马尾青洲港。该企业负责人马毓皎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获取“宁波—马尾”运费扣减标准,并向海关申报扣减运费。经福州海关所属马尾海关审核后,立即减征税款2100多元,标志着我省境内运费扣减工作取得新进展。
境内(内河、海运内支线)运费扣减是海关总署推出的“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企业降本增效”的一项改革措施,它支持在计算税款时扣减货物转关进口运费中的国内段部分。但在实施初期也遇到了困难,货物进口转关运费通常是按照国际国内段联程总费用结算,进口企业提供国内段运费资料比较困难,难以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对此,福州海关与省商务厅联合开展调研,深入省交通运输厅、省港口集团、货代企业等多家单位调查研究,探索措施实施的最佳路径。2023年10月,海关和商务部门联合启动“境内运费扣减1.0版”,按照“个别企业试点”“覆盖‘厦门—马尾’内支线”“进口全覆盖”三步走,合力推进政策快速全面落地。
为进一步优化流程做法,双方近期合作升级“境内运费扣减2.0版”,指导省内船运行业专业机构——福建省船东协会收集、汇总内支线运费扣减标准,并在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阳光收费栏目进行发布。该平台面向所有进出口企业,运费扣减标准在此发布可有效提升企业对政策知晓度,拓宽政策享惠面。企业在此可一站式完成扣减标准查询和扣减费用申报,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申报效率,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截至今年7月,福州海关已帮助企业扣减运费金额3100多万元,减征税款近500万元,惠及260多家企业。
“通过‘境内运费扣减’政策,我们企业今年共扣减运费金额40多万元,减征税款7万余元,这是‘真金白银’的实惠。”马毓皎说。
下一步,福州海关将与省商务厅持续加强配合,继续扩大境内运费扣减覆盖面,提升享受该项政策的便利度,每年有望为福建外贸企业减征税费超千万元。(记者 郑璜 通讯员 刘晓玲 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