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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督 曝光4起典型案例-新华网
案例四: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五一”节前旅游品质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某公司在提供住宿服务时未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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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督 曝光4起典型案例

2024-05-05 16:37:1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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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5月5日电(蒋巧玲)为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5日通报4起近期发生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案例一:

  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城关农贸市场外某海鲜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作弊秤进行商品称量,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使用计量器具破坏其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86829.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时,发现某海鲜店销售生鲜等产品时未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当事人在海坛片区龙王头海滨浴场内提供的遮阳伞及沙滩椅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收费价格公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五一”节前旅游品质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某公司在提供住宿服务时未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营造“玩得开心、买得放心、游得舒心”的旅游市场环境,平潭综合实验区假日办也于4日发布旅游市场价格诚信倡议书,提醒各旅游项目和商品合理定价,不得坐地起价,要秉持“游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着力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同时,平潭综合实验区假日办也提醒,若在平潭旅游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12345热线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处理,确保相关问题当日解决。

[责任编辑:蒋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