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与福建省税务局通力协作,在福建省办税服务大厅、市民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中心、医保中心等场景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的基础上,成功实现在税务端App申报税款后直接选择数字人民币缴款;同时推动异地企业成功试点签订数字人民币“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实现数字人民币全场景缴纳税费。截至1月2日,全省累计办理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金额超360亿元。
据了解,数字人民币具有实时到账、零手续费等优势,可作为一种新型的税费支付方式,满足企业、个人多元化缴纳税费的需求。为此,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与税务部门、商业银行座谈研讨,商定采用税银直连方式,打通税费征收数据实时传输渠道。2023年12月1日,经过数月的系统改造及试运行,税务端App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功能成功上线。纳税缴费人只需在税务端App申报后即可直接选择数字人民币缴款,大大提高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的便利性。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还联合福建省税务局推动异地企业成功试点签订数字人民币三方协议,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实名钱包签订三方协议缴纳税费款不受地域限制的功能优势,有效解决了跨地域经营企业因传统银行账户开户行不支持异地签约等原因导致三方协议签约不成功的问题。同时,充分利用数字人民币实名钱包转账免费和即时到账的优势,推广数字人民币三方协议划缴作为异地电子缴税首选,有效降低企业办税成本。目前,已经有兴业银行等百余家大型内资企业使用数字人民币三方协议划缴税费,异地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缴税意愿尤为强烈,截至2024年1月2日,签约企业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超200亿元,其中异地缴纳税费近20亿元。(记者 王永珍 通讯员 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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