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30日电(蒋巧玲)到2025年,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在未来更长一段时期内,福建全域将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29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并发布24日经中共福建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今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出台,赋予了福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历史使命和重大发展机遇。为全面系统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福建着眼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增强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强化探新路、做示范的高度自觉,努力在服从服务全国大局中展现新时代新作为。
据介绍,实施意见的整体工作目标是:闽台各领域融合发展进程加速推进,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充分显现;融合发展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示范样板功能更加凸显;全域融合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协同增效作用更加突出。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在未来更长一段时期内,福建全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共六个方面、二十二条,重点围绕打造海峡两岸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三个融合示范样板”和构建福建全域融合新格局展开。主要内容包括:
健全台胞社会参与体系,在台胞聚集社区开展闽台共建共治共享试点,推出更多便于台胞参与的社会融合项目、基层治理岗位;完善台胞在闽求学研习制度安排,优化在闽台胞子女申请就读中小学和公立幼儿园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建设台胞宜居宜业首选地,制定便利台胞定居落户工作规范,实现“愿落尽落”,拓展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全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应用场景。
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构建陆海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推进两岸客货运输便利化,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连接通道;实施优化涉台营商环境行动,依法依规放宽台资台企市场准入限制,扩大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建设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打造闽台产业合作升级版,深化闽台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合作,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等。
推进闽台民间基层交流,持续办好海峡论坛等两岸重大交流活动,打造祖地文化品牌体系,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深化寻根谒祖和宗亲乡亲姻亲交流;加深闽台青少年交流交往,办好品牌活动,建好用活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体验式交流中心,让更多台湾青年来闽追梦、筑梦、圆梦;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闽南文化、妈祖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等闽台特色文化,深入实施涉台文物保护工程,推进两岸影视文化创作基地建设,推进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