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业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审批。林权所有者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的,无需进行伐区设计、伐前查验等程序,只要填写采伐申请,并签署承诺书,即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作为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此举旨在提升林木采伐审批效能,解决林权所有者“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和经济负担重等难题。
过去,林农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仅要等到林木达到采伐年龄,还要开展伐区查验、伐区调查设计,提交相关材料,承担不菲的费用。其中,伐区调查设计对专业技术要求高,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大规模采伐,费用按采伐蓄积量收取;对于少量用材采伐,中介机构通常与林农约定,按次收费,每次数百元。
对于林农而言,采伐自家少量林木,却要承担数百元伐区调查设计费用,负担沉重;对于中介机构而言,此类项目利润微薄,往往不愿意承接。因此,有必要适当放宽采伐条件,简化审批程序,为林农减负。
2020年,福建推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对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简化审批流程。其中,三明、南平、龙岩等3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放宽到30立方米。据统计,去年仅三明市便办理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审批898件,按每立方米设计费用15元测算,共为林农节省支出约27万元。
省林业局此次印发的通知,则在全省范围内将适用告知承诺制的采伐蓄积量上限,统一提高到30立方米,并要求各地将全面实行采伐告知承诺审批纳入林长制考核。这也就意味着,林木达到采伐年龄要求后,林权所有者只要填写采伐申请,明确采伐林木的地点、树种、面积、蓄积等内容,并出具承诺书,表明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即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为进一步让“数据多跑路、林农少跑腿”,福建于去年8月全面推广使用林木采伐APP。林农可通过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省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等平台,足不出户申办采伐许可证。出行困难、智能手机使用不便的林农,可由村干部等委托代办。
“承诺即入”,并不意味着毫无约束。该通知提出,要坚持“放管结合、管服并重”,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采伐迹地更新管理机制,确保及时更新造林。同时,要借助林长制网格化体系,做好林木采伐及伐后更新的跟踪指导服务,加强森林督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盗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记者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