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刘丰 摄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最大的办案领域。”8月15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瑜说,自2021年至2023年7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68件,在立案总数中占比47.53%。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5个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陈瑜说,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类型,除了传统的大气、水、土地、森林、海洋、野生动植物等环境要素外,还涉及耕地资源、矿山治理、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等,呈现出多样性、多元化特点。
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有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案、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浦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耕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龙岩市检察机关督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陈瑜介绍,98.5%的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程序得以整改落实,但也有部分公益损害问题复杂、牵涉面广,需持之以恒开展跟进监督。如石狮市检察院办理督促整治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仍未全面履行职责,石狮市检察院向石狮市法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全部诉讼请求获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石狮市检察院连续5年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持续跟进涉诉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直至2022年3月,涉诉石窟全部完成恢复治理。
为推动市域范围内其它石窟整治,石狮市检察院还推动石狮市政府编制出台了《全市域废弃石窟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全市废弃石窟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作五年计划》。截至目前,石狮市政府已完成全市56处废弃石窟治理,增加林地、建设用地、公园绿地、停车场用地面积共约1242亩,建成石窟公园3个。得益于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良好成效,石窟公园范围内的万寿塔作为“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的申遗点之一,于2021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检察机关还有效筑牢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屏障。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诉陈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漳州市龙海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判处被告人承担环境公益损失赔偿责任,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近30万元。因在原海域难以进行生态修复,检察机关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引导侵权人探索利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异地补植红树林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实现海洋生态价值等量补偿。2023年7月,用被告人缴纳的赔偿金补植的76亩红树林完工并验收合格。
据统计,自2021年至2023年7月底,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共督促挽回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面积12872.8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3485.9亩,清理生态类固体废物11980.8吨。(刘丰 实习生 林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