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3〕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省政府决定成立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郭宁宁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叶飞文
省统计局局长
孟 芊
省发改委主任
翁玉耀
省工信厅厅长
林中麟
省财政厅厅长
朱子君
省住建厅厅长
李兴湖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黄河明
省商务厅厅长
陈添贵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舒予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
郑 辉
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
罗 岩
省委编办副主任
胡世才
省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
王高辉
省发改委副主任
吴伟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 舒
省科技厅副厅长
施惠财
省工信厅总工程师
钟 声
省民族宗教厅二级巡视员
林 弘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妙君
省司法厅副厅长
黄剑青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国銮
省人社厅副厅长
林 辉
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
陈明义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苏友佺
省住建厅总经济师
王增贤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余德贵
省水利厅副厅长
袁忠贤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钟木达
省商务厅副厅长
苏庆赐
省文旅厅副厅长
张永裕
省卫健委副主任
左 宇
省国资委副主任
谢再春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炎铭
省广电局副局长
唐佑明
省体育局副局长
黄向晖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温正斌
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郑 纯
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
江 涛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进喜
福州海关副关长
陈慕斌
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
何 强
省通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
罗树波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朱国勇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梁洁红
福建银保监局副局长
翁国斌
福建证监局副局长
郭宏伟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冬冬
厦门海关副关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统计局总统计师黄向晖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认真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