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平县建立集中召开会议推进整改落实机制、巡察整改督促机制、夯实日常监督责任等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县委巡察组共向17个被巡察单位反馈情况,反馈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02项,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395项。
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 武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都会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推动、再督促,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深化,全面盘点、不留死角。 2017年开展巡察以来,县委共对9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7项,提出意见建议7个。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武平县纪委监委明确监督重点,通过列席巡察反馈和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定期向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报告监督情况等方式,协助、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扎实开展巡察反馈整改。
武平县建立健全整改督促机制,进一步巩固县级领导挂钩督办机制,将挂钩联系单位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作为县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的跟踪督办以及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核把关。同时做实做细边巡边移边处工作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发挥巡察关口在前作用,将群众反映强烈、违纪问题典型突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等类型问题线索作为边巡边移重点,在巡察期间移交县纪委监委即办,提升巡察威慑作用。
在此基础上,武平着力夯实日常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从严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监督审核把关,用好问责武器;组织部门进一步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整改方案指导,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找准整改思路,明确标准要求,改进整改举措,为后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基础。(曹建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