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台于25日19时将“暴雨预警”提升为Ⅲ级。记者当日从省防指获悉,根据有关规定,省防指同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预报,25日傍晚到28日我省有明显降水过程,雷雨时伴有短时强降水、局地8~10级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累计雨量50~150毫米,局部220毫米。
省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强降雨影响,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要加强隐患排查。对地灾点、低洼地带、山洪灾害易发区、景区非景区、涉水路段和漫水桥梁等重点部位,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关注海上台风影响,继续加强已撤离渔船、乡镇船舶管控;加强管辖水域船舶预警预控。
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动态,及时提醒调度重点地区落实防范应对措施;严肃值班纪律,做好信息收集、汇总、报送,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及时处置。(记者 何祖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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