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下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登记工作,推动我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系统规划研发创新活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这也是我省首次启动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登记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两类企业应开展研发准备金制度登记:一是牵头承担2026年以后(含2026年)立项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应在签订项目任务书时同步完成登记;二是计划在2027年以后(含2027年)启动实施自主研发项目,并拟在项目完成后申请认定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应在项目启动后及时完成登记。同时,鼓励省管国有工业企业(集团)及其他科技型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完成登记。
登记工作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需提交登记表,并提交企业研发准备金内部制度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属地或归口审核后报省级复核。2026年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牵头承担企业,未登记将无法签订任务书。
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要求完成登记和审核通过的企业,将享受激励措施:一是各级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和奖补项目;二是自2027年至2029年,企业牵头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入评审时给予适当加分。(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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