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为推动本土企业高质量“走出去”,我省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在3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所在设区市商务局。
专项资金包括以下支持内容:投资奖励,对企业2024年度实际对外投资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2024年实际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企业实施海外并购,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投资我省“两国双园”境外园区的直接投资项目,且2024年度实际投资额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6‰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工程业绩奖励,对2024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500万美元(含)以上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不超过完成营业额5‰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2024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首次达到3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外派劳务奖励,对2024年度外派劳务1000人次(含)以上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不超过2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保险费用补助,对企业为境外投资和建设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为外派境外项目的中方人员投保人身安全保险,按不超过2024年实际保费支出80%的标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记者 吴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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