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宣布,《办法》将于10月21日正式施行,《办法》将每年的10月21日确定为“嘉庚教育遗产日”。
发布会上,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办法》共4章35条,主要从适用范围、规划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对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
《办法》着力从机制上解决嘉庚教育遗产保护与利用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嘉庚教育遗产的概念,建立名录管理制度并实施保护名录动态管理。二是完善管理体制,注重在市级层面建立嘉庚教育遗产保护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嘉庚教育遗产保护、管理、利用等重要事项;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嘉庚教育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智库支持。三是兼顾保护传承,从保护机制、活化利用措施、公众参与、海内外交流等不同维度细化规定,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嘉庚教育遗产传承利用融为一体,并建立全方位的法律规制体系。
这是我国第一部教育遗产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将对保护传承嘉庚教育遗产、弘扬嘉庚精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 邬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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