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印发,明确强化外商投资项目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若干措施包含“总体要求”“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招引”“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方式”“加强组织实施”等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
其中,在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招引方面,围绕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发展布局,加强精准招商,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策划引入更多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落地,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
在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待遇方面,我市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政策措施,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
在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方面,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可在企业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方面,统筹用好省、市商务领域资金,对落地我市切实开展经营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年度新增实际到资金额(含增资)累计达300万美元及以上,按实际到资金额的1.5%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制造业企业,以及纳入国家标志性外资项目和省重点领域外资项目,境外投资者年度新增实际到资金额(含增资)累计达500万美元及以上,按实际到资金额的2%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记者 马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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