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夯实分型基础、制定分类标准、组织分类认定3项重点任务,为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15条帮扶措施,进一步激发个体工商户活力和创造力,稳定生产经营。
《实施方案》将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根据福建省分型判定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同时,在分型判定基础上,对已纳入“成长型”“发展型”且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认定,划分为“名特优新”四类。
《实施方案》配套发布了厦门市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明确我市分类原则、来源、认定方式等认定程序,并逐项细化我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体现我市特色元素,如“新闽菜”“名厨名菜名店”“鹭品”“厦门老字号”等,进一步呼应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及发展导向。
分类分型后,《实施方案》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内,统筹各方面资源,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提出15条针对性差异化帮扶措施,并配套细化办事指引。
《实施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属于“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可自主申报为“名、特、优、新”四类的其中一类。申报期为每年8月中旬分型判定结束后启动,并于11月底前完成分类。次年1月1日起,各部门对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帮扶。
>>“三型”
我市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超45万户,约占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的一半。全市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分型
每年7月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结束后,由省市场监管局进行一次全省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型判定,将分型结果在“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名录”中分别标注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并于8月中旬前将数据汇总至“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分型过程不需要个体工商户申报。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可通过“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名录”和“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查询本省个体工商户分型标准,并以个体工商户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关键词查询分型结果。
>>“四类”
在分型判定基础上,对已纳入“成长型”“发展型”且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认定,划分为“名特优新”四类:
名:“知名”个体工商户
特:“特色”个体工商户
优:“优质”个体工商户
新:“新兴”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如何参与“名特优新”分类认定
自主申报认定: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属地原则,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我市将于8月中旬后开放申报端口),完成自主申报。市场监管部门经走访核实、征求意见、信息公示等步骤后,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部门推荐认定:相关部门对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退役军人创业者、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进行推荐,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拟推荐“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需事先征得经营者本人同意。
>> 15条差异化帮扶措施
对处于初创阶段、缺乏竞争力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侧重提升登记审批便利度、增加经营场所供给、优化年报和信用修复流程、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及支持发展线上经营模式,旨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对处于稳定经营阶段、有一定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优化用工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社保政策及强化金融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对处于持续壮大阶段、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侧重加强竞争合规精准指导、支持转型升级为企业及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对于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发展潜力大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侧重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及扩展发展空间,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曾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