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同意设立闽清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同意设立闽清经济开发区。该开发区位于闽清县白中镇,面积318.97公顷,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
根据《批复》,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北至白中镇福建联兴陶瓷有限公司、东至白中镇梅坂村和白樟镇园头村交界处、南至县道X125、西至白中镇白汀村东侧。
《批复》提出,要加强开发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高质量开展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引导产业项目优先在开发区布局,做优做强特色产业,不断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形成资源集聚、集群发展、优势突出的产业体系。要坚持绿色发展和创新引领,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大力培育科技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有效激发县域经济活力。 (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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