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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高风险地区入厦需在6小时内,尽快向所在社区(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主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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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疾控发布健康提醒: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2021-12-20 11:29:00 来源: 厦门日报

  12月18日,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陕西省此次疫情为境外输入引起的本土疫情,疫情感染来源初步判定为12月4日巴基斯坦航班输入,并且已经存在一定的社区传播,后续疫情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疫情传播风险较高。昨日,北京市通报,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华卿画室一名学生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当前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国内疫情呈局部散发和规模聚集性并存的特征,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建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由中高风险地区入厦需在6小时内,尽快向所在社区(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主动报备,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配合接受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31号通告要求,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生本土病例的重点关注地区入(返)厦人员,请主动登录“i厦门”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信息自助登记】,选择【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自主登记】进行信息申报。因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厦门市新冠咨询专线:0592-3279055。

  健康提醒

  1.以下人员须主动报备

  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有以下情况人员,请主动报备:

  *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

  *12月12日起途经陕西省延安市;

  *12月11日起途经广东省广州市和安徽省宿州市;

  *12月6日起途经江苏省无锡市;

  *12月5日起途经江苏省南京市和广东省东莞市;

  *12月4日15:00至24:00途经陕西省西安市咸阳机场;

  *12月3日起途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12月1日起途经浙江省杭州市和绍兴市;

  *11月29日起途经陕西省西安市;

  *11月26日起途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1月24日起途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1月22日起途经浙江省宁波市;

  *11月15日起途经上海市浦东新区;

  *11月12日起途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上述人员请抵厦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需要居家隔离者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请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健康监测期间,入(返)厦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时按规定就医等防控措施。就医过程中应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从外地入(返)厦后做好健康监测

  从外地入(返)厦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个人防护不可松懈

  广大市民朋友要做好个人防护。身处人员密集场所、密闭的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需要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4.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接种,以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记者 陈莼)

[责任编辑:连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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