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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通执法文书首用电子送达-新华网
(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杨晓斌 傅秋萍)9月16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通过电子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送达方式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少跑腿,今后将继续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电子接收的方式,进行后续执法环节处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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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通执法文书首用电子送达

2022-09-21 10:57:52 来源: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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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通过电子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明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可电子送达当事人。电子送达作为新型送达方式,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传统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月16日上午8时,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在湖里区金绿广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厦门某旅游客运公司使用非营运车辆参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立即前往该旅游客运公司跟进调查。

  在走访调查该客运公司的过程中,该公司代表也承认知晓当天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后续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接收相关法律文书,主动留下接收文书的邮箱地址。

  执法人员在取证完毕之后,经由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流程,依法对该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结合该公司的意愿,9月16日11时47分,成功通过电子送达模式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收到文书后,可实现“数据跑腿”便利,无需多跑一趟便可一次性完成签署文书、缴纳罚款等多项步骤。

  相关执法人员介绍:“我们在通过电子模式送达之前,已对文书进行扫描加密,结合国家授时标准时间戳,进而确保文书的唯一性以及电子送达的真实性。”

  “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既为行政相对人节省往返的时间和精力,也充分保障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大大提高执法效率,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风险。”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送达方式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少跑腿,今后将继续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电子接收的方式,进行后续执法环节处理闭环。(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杨晓斌 傅秋萍)

[责任编辑:连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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