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辉、漳州市灵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原告杨志华与被告童辉、漳州市灵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29日

童辉、漳州市灵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原告杨志华与被告童辉、漳州市灵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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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