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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闽0681民初6348号-新华网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法院公告

(2026)闽0681民初6348号

公告编号: 1000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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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澜商业管理(漳州)有限公司、郜成林:

  本院对原告张有火与被告文澜商业管理(漳州)有限公司、蔡志弘、郜成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闽0681民初6348号民事判决书及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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