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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闽0681民初8563号-新华网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公告

(2026)闽0681民初8563号

公告编号:1000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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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汉钦: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高新区九湖纳之建材经营部与被告林汉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漳州高新区九湖纳之建材经营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起诉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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