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2026)闽0104民初5195-1号-新华网
谢辉: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仓山区泰盛步步高鞋行与被告谢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法院公告

(2026)闽0104民初5195-1号

公告编号:10007974
字体: 小 中 大

  谢辉: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仓山区泰盛步步高鞋行与被告谢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24400元及逾期利息900.50元(以24400元为基数,从2025年2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计算,暂计至2026年05月07日为人民币900.50元,以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准);2、本案的诉讼费和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1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海丝法务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9日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