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善光: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安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丁善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闽0681民初4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将于2026年11月9日生效,被告丁善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4日

丁善光: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安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丁善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闽0681民初4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将于2026年11月9日生效,被告丁善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