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松平:
本院受理原告杨灵燕诉被告邹松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5分在漳州台商投资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1日

邹松平:
本院受理原告杨灵燕诉被告邹松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5分在漳州台商投资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