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武、福建省鹤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熊付平、杨武翠、熊凯、熊万进、陈龙与被告林成武、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赢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陈昌武、福建省鹤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追加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10月26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