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帮英: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世邦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与被告夏帮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闽0681民初725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厦门世邦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诉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1月至2026年7月期间物业管理费11792元、水电公摊费782.4元、车位管理费6840元及按日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35500.75元,共计54915.15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1日下午16时00分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港尾人民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