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广军: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安固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姚广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如下: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0679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16日16: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海丝法务区(福州片区)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