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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闽0681民初2767号-新华网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法院公告

(2026)闽0681民初2767号

公告编号:1000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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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一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蔡海阳:

  本院受理原告谢泗贵与被告福建省一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蔡海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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