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艺真: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立众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素芬,第三人许艺真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漳州市立众食品有限公司就(2025)闽0681民初9386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81民初938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对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