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霞,尤志宁,泉州美钧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尤志程:
本院受理原告福立特殊钢(漳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霞,尤志宁,泉州美钧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尤志程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6月5日上午9:30在本院海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