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梅清:
原告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尹梅清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6)闽0681民初12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5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