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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闽0681民初432号-新华网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公告

(2026)闽0681民初432号

公告编号:1000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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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秀程:

  原告洪丽松与被告黄秀程合伙合同纠纷一案[(2026)闽0681民初4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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