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杰:
本院受理原告陈惠红与被告余志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05月20日09:30在本院海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日

余志杰:
本院受理原告陈惠红与被告余志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05月20日09:30在本院海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