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锦程、甘碰玲:
原告王志明与被告许锦程、甘碰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99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3月9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02月06日

许锦程、甘碰玲:
原告王志明与被告许锦程、甘碰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99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3月9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