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循源:
本院受理原告陈展标与被告谢循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闽0681民初1073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陈展标诉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港尾人民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0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