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青、洪婷婷:
原告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永青、洪婷婷、林海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102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01月29日

林永青、洪婷婷:
原告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永青、洪婷婷、林海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0681民初102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