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周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加大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周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拖欠货款43645元并自2023年7月28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款项还清日止,另付原告律师费4000元(违约金暂计120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16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01月26日


